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北航研字〔2017〕9号)和《澳门网址网站导航大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和《澳门网址网站导航大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补充修订说明》,现就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2. 9月份评审时,进入普通博士四年级、直博生五年级、硕士生二年级(2年学制)或三年级(2.5年学制和3年学制)的研究生,具有最后一次参评资格,已于9月份之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3.特别优异的研究生新生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与学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如申请人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需提交最近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以来的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4.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如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之前获得国家奖学金以来的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5.定向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应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申报成果和支撑材料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出现其他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情况,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6.请注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要求,公示的学生资助信息,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请学生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的评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特此通知。
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
奖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电子版材料
邮件统一命名为“2020国奖-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发送至bh2ygb@126.com,并抄送自己所在年级辅导员的邮箱。
1) 附件1-申请人信息统计简表;
2)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支撑材料(包括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统计简表和申请审批表中涉及的奖项/论文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所有电子版材料中不得包含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出生年月信息。
2. 纸质版材料
提交至F822。
1)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推荐人由导师签字);
2) 附件3-奖学金申报材料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字);
3) 支撑材料(包括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统计简表和申请审批表中涉及的奖项/论文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9月15日中午12:00。请在截止日期前上报材料,逾期未交将视为自动放弃。